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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平台,提高柳州市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优秀科技创新型后备人才,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结合《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和柳州市实际,制定《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柳州市创新大赛)是一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选拔和科技教育成果展示与交流的活动,是柳州市青少年科技爱好者的一项重要赛事。
第三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面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批判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塑造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赛促训、以赛代练、以赛会友,发现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造有组织成体系开展青少年科研训练、托举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平台。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四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每学年举办一届,具体时间和举办地由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第六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根据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和竞赛规则制订柳州市赛竞赛规则,并按相应规则组织评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柳州市科协、柳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柳州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负责推荐项目参加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组织项目申报及组队参赛。
第八条 每届柳州市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荐人员组成。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修订柳州市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建立大赛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决议柳州市创新大赛相关工作事项,指导、监督竞赛组织开展等。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柳州科技馆,负责柳州市创新大赛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的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授权确定,包括柳州科技馆等。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当年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并组建相关工作团队;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共同提供经费等支撑保障;全面负责柳州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协调、赛事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聘请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平、公正、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向组织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纪律,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评审结果具有最终裁定权。在申报至表彰名单公示结束前,授权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接受对参赛作品资格及内容的质疑投诉,组织专家核查涉嫌违规的作品和问题,在必要时对被质疑作品的作者、指导教师及所属学校等进行质询。
第十二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设立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由科研机构学科专家、教育专家和一线教育工作者组成,负责对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是否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柳州市各级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原则,凡涉及与参赛代表有亲属、辅导、咨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情况的,不得参与评审、监督和审查等工作。
第四章 申报和评审
第十四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10至17岁)均可申报作品参赛。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作品。
第十五条 参加柳州市创新大赛的申报者和申报作品应符合柳州市创新大赛规则限定的各项要求,按照规定的学科和作品分类等进行申报。申报者、指导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作品符合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规范,相关科研资源获取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通过评审对参赛选手的科研潜质、创新素养、研究过程和作品水平进行考察并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于评审活动结束后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 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七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推动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主要包括:
启动阶段:征求主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后,以市科协、市教育局的名义联合印发举办柳州市创新大赛的通知,启动竞赛活动。
申报审查阶段:接收各参赛学校推荐的申报作品,组织实施申报作品资格审查。
评审阶段:根据柳州市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授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协调各参赛学校组织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参加评审活动。
日常管理:根据需要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组织修订竞赛规则;筹集竞赛活动经费;开展与竞赛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受理柳州市创新大赛相关质疑投诉。
第六章 监督处理
第十八条 柳州市创新大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相关单位推荐的参赛选手及大赛奖项持有异议,可向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被质疑作品或参赛人员违规情况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经核实认定后,组委会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赛或获奖资格;指导教师本人及其所指导作品视情节1-3年内不得参加创新大赛。
第二十条 建立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监督委员会专家评估退出机制。如发现专家在评审、监督和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评审纪律、干扰评审秩序、与竞赛相关人员有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等情况,经核实将不再聘请其参加大赛相关工作。情节严重的,通报专家所在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向柳州市创新大赛组委会提交作品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实施办法参加柳州市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实施办法的约束。
第二十二条 参赛者申报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柳州市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发行以及在其他公益科普活动中使用。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参赛者未在参赛前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而造成的损害,或参赛作品存在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参赛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柳州市创新大赛延期或取消举办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柳州市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3.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规则
附件1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本规则依据《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
一、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1.参赛学生须为市内10至17岁在校中小学生,年龄按大赛当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需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每名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作品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柳州市创新大赛的学生须由参赛学校择优推荐,须符合柳州市创新大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
3.参赛者须承担申报作品全部或主体研究工作。小学生作品选题原则上需与日常生活相关。
4.参赛作品须在当年12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5.集体作品要求:
(1)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作品。
(2)集体作品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在研究报告中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
(4)同一竞赛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6.作品分类:按照创意来源和专业程度,参赛作品分为A、B两类:A类作品指选题专业性较强,且需具备较为深厚的专业基础,并在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完成的作品;B类作品指选题源于日常生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小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B类作品,如申报A类作品,将按中学生评审标准参赛。
7.参加过往届创新大赛的作品,如再次以同一选题参赛,须以新的研究成果申报且研究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8.每项参赛作品可有1—3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学生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学生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
9.参赛学生开展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须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10.参赛学生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要进行明确说明。
(二)不接受的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研究内容不利于中小学生心理或生理健康发展。
3.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4.小学生作品出现伤害或处死实验动物、涉及有风险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病原体、离体组织、器官、血液、体液,以及有毒有害的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放射性原材料等物质的相关研究。
5.中学生作品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不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未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
6.其他不符合申报作品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的作品。
(三)学科分类
1.小学生作品
(1)物质科学:研究、发现生活中的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观察、研究自然界的生命现象、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各种生物之间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将科学、技术应用于日常生活,综合设计或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2.中学生作品
(1)数学:代数、几何、概率、统计等数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相关应用。
(2)物理与天文学:力学、电磁学、光学、热学等物理学科及天文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3)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4)生命科学:动物学、植物学等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实验研究或理论分析。
(5)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探索。
(6)工程学:机械、电路等工程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和应用。
(7)环境科学:水土保护、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环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年大赛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应在作品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作品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查新检索,并至少提交1份真实、规范的查新报告。
3.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过程和结果、分析和讨论、研究结论等)及参考文献。研究报告中凡引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方法、数据、观点、结论或成果等,必须规范引用,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凡涉及他人协助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和相关成果,必须明确说明。
4.作品附件:附件中须提交完整、真实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用于证明学生的研究过程和对主要创新点的贡献。附件可适量提交研究作品相关的辅助图片,如作品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入围终评的作品,必须同时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所有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并现场展示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5.诚信承诺书:参赛学生、指导教师须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研究过程和成果取得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证明材料:作品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在实验开始前获得该机构或实验室主管部门/单位的许可,并在申报时提供确认或批准依据。
(2)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3)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4)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等管理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作品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评审重点考察参赛学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资深科技辅导员、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有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维度评审。
1.科研潜质:参赛学生对科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对本人研究的成果具有强烈的分享意愿,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学生对于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理解,基础科学理论和知识掌握扎实、运用准确。
2.作品选题:作品选题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合理可行,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能够合规获取和使用。
3.作品水平
(1)创新性:作品的立意、提出的观点以及研究的方法等方面有新意、有创见。分析问题、实验设计、技术路线、数据处理方法独特。
(2)科学性:作品符合客观科学规律,立论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方案合理。
(3)完整性:作品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原始实验数据和研究日志等记录规范、资料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有说服力。
(4)实用性:作品成果能够进行实际应用,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或生产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4.研究过程:学生具备开展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够理解作品相关的基本科学原理和概念,掌握或了解涉及的研究方法和关键技术。学生是作品创新点提出、实施和验证的主要贡献者,对研究核心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清晰准确;能够意识到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
5.现场表现:学生现场问答逻辑清晰、语言得当;作品展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展示资料齐全,作品展示效果好。
6.小学生作品重点考查:作品选题是否符合选手年龄段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和实施能力;对于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科学探究方法的应用;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的能力;作品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7.集体作品考察团队合作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合理,每个成员均对作品的完成有实质贡献;作品成果是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柳州市创新大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评审:
(1)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选聘资深科技辅导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多环节、多元化命题评价方式对参赛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2)评审主要是基于参赛作品问辩的创新素养考察。
(3)所有作品须申报者本人参加评审活动,如未参加评审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表彰奖励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评作品的获奖比例约为9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45%,按照参赛作品分类,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四、监督和违规处理
1.柳州市创新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对竞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嫌违规问题进行核查。
2申报、审查和评审阶段,如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违反科研规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3.获奖作品名单在竞赛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开展调查,并按照《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附件2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本规则依据《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评审工作。
一、参赛人员和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科技辅导员”)。
(二)参赛作品
1.在同一届大赛中,每名参赛科技辅导员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只接受个人作品申报。参赛作品须在终评活动当年12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2.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两类。
(1)科教制作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设备等。作品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信息技术教学类和其他。
(2)科教方案类作品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须是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方案。
3.不接受的作品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作品存在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3)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作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当届大赛发布的申报书。
2.书面报告:必须是独立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
科教制作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
(1)作品的教学用途与应用场景。
(2)作品的科学原理和应用方法。
(3)作品的改进点或创新点。
(4)作品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
(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f.效果的评价标准与方式
(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1.科教制作类
(1)思想性:作品及研制作品的过程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符合科学伦理。
(2)科学性:作品以先进的科学理论或事实作依据,研究方法正确,研制过程符合逻辑,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3)创新性:解决了前人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与现有成品相比,或方法不同,或路线不同,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4)实用性: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社会、经济效益或教育教学效果,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具有推广前景。
2.科教方案类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符合科技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方案的活动目标明确,并与实现方法和手段相匹配;能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青少年主动学习,有利于青少年体验和理解科学、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能让青少年有较大的思考和实践空间、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能启发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关系的思考。
(3)创新性:方案体现先进的科技教育理念;内容、过程或方法设计有创意;教学或活动构思新颖、巧妙、独特;善于运用新技术手段。
(4)可行性:符合方案所覆盖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符合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科技教育诉求;着重解决青少年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方案写作规范,逻辑清晰,重点难点表述清楚。
(6)完整性:活动过程连续、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明确;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问题有预估和解决措施。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柳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如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问题,经柳州市创新大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
2.评审
评审采取现场问辩的形式。参赛者须由本人参加终评现场问辩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现场问辩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表彰奖励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参评作品的获奖比例约为9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45%,按照参赛作品分类,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3
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规则
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活动是青少年利用DV技术手段记录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它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符合青少年探究求知的欲望,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培养青少年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能真实记录青少年亲身经历,体现青少年探索科学完整过程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
一、参加对象
1.柳州市在校高中生(含中职)、初中生和小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活动。
2.活动接受个人或集体申报。每项作品辅导教师不得多于2人,每项作品主创人员不得多于5人,不得中途换人,不得跨组别组队,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影像作品。
二、作品要求
1.思想性: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民族文化传统与公共道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传递积极向上的信息,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正能量。
2.原创性:作品由学生自主选题并独立创作完成,无版权争议。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科学性:作品围绕活动主题展开创作,内容真实、论据充分,材料、数据及结论科学可靠,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通过科学的方法和视角诠释科学现象或问题,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4.艺术性: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注重画面构图、色彩搭配、音效设计等方面的表现力。通过富有创意的艺术手法,增强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使观众在欣赏过程中获得美的享受。
5.完整性:作品需具备完整的声画要素,能够有效传达理念、阐释科学知识。叙事结构清晰,逻辑严谨,情节完整,确保观众能够顺畅理解并接受所传达的信息。
三、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分为三大类,鼓励青少年围绕生活现象、科学原理、科技实践。分为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科普动画三类作品。
1.科学探究纪录片:以真实的科学探究过程为核心,运用科学方法解读自然现象或社会问题,内容必须基于事实,不得虚构,通过艺术化的影视手段展现科学探索的魅力,引发观众对科学的思考。
2.科学微电影:围绕具有科学价值的主题创作剧情短片,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要素,注重剧本创作,讲好科学故事,兼具观赏性与教育意义。
3.科普动画:采用简洁、生动、富有创意的艺术表现形式,围绕生活中常见的科学现象或抽象科学知识进行动画创作,增强趣味性和传播力。
四、作品标准
1.时长:科学探究纪录片时长4—8分钟,科学微电影时长4—8分钟,科普动画时长2—4分钟。
2.格式:作品采用MP4格式文件。画面比例为4:3,分辨率为720×576(像素);或画面比例16:9,建议分辨率为1280×720(像素),建议视频码流(单位时间的数据流量)在2000-2500Kbps之间为宜。每项作品须提交作品封面图1张(jpg格式,横版4:3,分辨率为640*480像素,大小1M以内)和作品的创意设计宣传海报1张(jpg格式,竖版2:3, 分辨率为2000*3000像素,大小3M以内)。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字幕大小适中,不能出现错别字。
4.摄制过程与作品内容中,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评审:
(1)有违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的。
(2)存在公共、人身安全隐患的。
(3)有对动、植物造成恶意伤害的。
(4)有对环境、文物造成损坏的。
五、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柳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作品著作权声明》。《著作权声明》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推荐表。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科学影像作品视频文件光盘、著作权声明、附属材料一套(包括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和解说词、活动日志、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电子版光盘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
六、表彰和奖励
青少年科学影像参评作品的获奖比例约为8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按照参赛作品分类,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